2014年云南陆良县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时间。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面试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完毕后统一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四)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有加分情况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 50%+面试成绩× 50%。
2.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2014年5月25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0874―6203896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0874―6225561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