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2014年三季度教育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结成绩采用100分制,精确到两位小数。
七、体检及签订意向协议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签订意向协议
对体检合格者,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学历高者优先),依次对应岗位聘用顺序(见附件)确定拟聘对象,并签订聘用意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014年应届毕业生自带《就业协议书》。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者,不作为聘用对象,已签订的意向性协议作废。
九、缺额调剂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2014年8月25日,按照学科类别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列顺序(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等额一次性缺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者,按缺额岗位顺序确定聘用单位。
十、公示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将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拟聘单位等。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职教专业课教师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转正定级。
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离开教育系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和垫江县教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