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区相关部门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的有关规定的,由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和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和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承担。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6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83223139。
五、招考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http://www.szft.gov.cn/zf/ztbd/ftqzkzl。
附件1: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