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通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0名)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人社局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共采取两种形式,其中代码为15、16岗位的面试形式为专业测试;其余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四)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人社局网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人社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代码为22-28的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 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现场自主选择事业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事业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有考生放弃自主选择资格的,按照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2.考生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后,由主管部门报启东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
3.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0513-83352384
七、本《公告》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312424
附件:2014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