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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太原市清徐县招聘卫生系统公告

2014-07-17 11:01:48事业单位39 收藏
  2014年太原市清徐县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15日讯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

  考察合格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于县医院护理岗位的特殊性,增加青霉素皮试项目,皮试结果呈阳性者不予录用,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另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是否进行递补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徐醋都网及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1、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费用按晋价费字﹝2002﹞77号文件执行。

  2、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聘用人员享受差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各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3、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先签订3年聘用合同,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才能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不再续聘。

  4、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除外),方能办理调动、调离、辞职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培训费等。

  5、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不按时提交报到手续(报到证、人事档案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

  清徐县人社局 0351-5722148

  0351-2960620

  监督电话:

  清徐县监察局 0351-5729045

  清徐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351-297398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有关招聘考试的报名、考试、面试、拟聘用人员信息等环节相关事宜均在清徐醋都网公告。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