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4年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07-17 10:46:35事业单位136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6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4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应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应聘教师类岗位的,还要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汽车运用与维修、网络管理除外;英语、生物教师限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教师同时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教师资格证名称及号码、心理咨询师证书号码须在报名时注明。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区、市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枣庄驻军随军家属须同时提交驻枣庄部队军官的军官证、结婚证、驻枣庄部队提供的随军家属身份证明(证明须注明军官姓名、随军家属姓名及身份证号、家属随军时间,须加盖枣庄军分区政治部公章)。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8月23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根据专业、学历、职位等不同分为A(综合)、B(卫生专业技术人员)、C(教师)三大类。笔试科目A、B、C各类岗位均考一科,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同上)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 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同上)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加考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分类确定。

  笔试成绩,在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岗位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规定程序统一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本人。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

  70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A、B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C类岗位采取面试与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C类岗位中加试技能测试的,面试说课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A、B、C类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A、B、C三类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A、B、C类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规定程序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

  体检原则上在县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枣庄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