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通市海门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7名)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代码为58-62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依照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据苏发〔2013〕13号文件,海门籍退役士兵在前,其余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站公告。
体检由市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并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教育教学岗位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拟聘人员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人社部门核发的人员聘用通知书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逾期作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69292、82202234
监督举报:0513-82229392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