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承德市承德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4、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985、211学校优先录取),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cdrsjweb/index.jsp)或承德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dx.gov.cn)上公布面试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综合成绩、岗位综合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负。
(四)考核
体检结束后,要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非统招毕业生档案中须有教育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cdrsjweb/index.jsp)或承德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dx.gov.cn)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审批聘用
1、聘用单位的确定。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有专业要求的,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拟聘人员选取具体聘用单位,无专业要求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拟聘人员选取具体聘用单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取聘用单位。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选取: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985、211学校优先录取),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
2、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经审批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得流动。
4、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四、有关说明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咨询电话:0314-3017083
3、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承德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填报表.xls
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