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向市卫计局、市人社局报送有关材料,经核准后,医院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上级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告时限内报告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信息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示、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汕头市卫计局(http://www.stwsj.gov.cn)和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http://www.st3yy.com)公开发布: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本单位及汕头市卫计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监督部门及电话
1、联系部门: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2、联系电话:0754-87496088;
3、电子邮箱:stsdsrmyy@163.com;
4、监督电话:
0754-87494333(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办公室)
0754-88547977(汕头市卫计局人事科)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