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淮南凤台县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安排。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实施考核时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对考核合格者在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方式及待遇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待遇为月薪1500元,并办理五项社会保险。年终进行绩效考核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财政局共同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fthrss.ft.gov.cn/)查询。
监督电话:0554-8681135、0554-8689703。
咨询电话:0554-8611177、0554-8689711、0554-8216992(报名期间使用)。
附件:
1.2014年凤台县招聘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岗位计划表.xls
2.2014年凤台县招聘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名表.doc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 台 县 财 政 局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