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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门五邑大学轨道交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14-07-09 18:09:04事业单位33 收藏
  2014年江门五邑大学轨道交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9日讯学校简介:  五邑大学地处"中国第一侨乡"--广东省江门市,是珠江三角洲西岸唯一一所以工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日期:2014年7月23日至25日,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报名地点:广东省江门市五邑大学人事处(南主楼638室)。

  联系人及电话:廖先生,0750-3296131,13802601338。

  应聘者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办理现场报名:

  1、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正反两面打印)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4、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及其它方面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五邑大学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初审

  五邑大学在受理报名期间,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当场提出是否同意应聘的审核意见。审核期间发现问题的,五邑大学应向应聘者及时提出。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五邑大学告知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由五邑大学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开考比例

  为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要求同岗位招聘人数与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之比为1:2。凡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暂停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并由市人社局在笔试开考前统一发布声明。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应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连同考试成绩一并由市人事考试院公布。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五邑大学在面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表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 年修订)》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完成后,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未能作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五邑大学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五邑大学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五邑大学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面试人选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二)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放弃考察、录用机会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五邑大学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市人社局。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最迟于2014年底前完成,完成后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市人社局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五邑大学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用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行为的,应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873786;市人社局人事监察科0750-3935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