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2014 湖南省民政厅招考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取得证明;应届毕业生应于 2014年7月31日前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
附件:
1.2014年湖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咨询电话:0731—84502094(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4502083(厅监察室)
湖南省民政厅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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