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三)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于2014年7月18日(8:30-17:00)到鄄城人社局办公室,持本人身份证、打印的《2014年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退还报名费。
(四)考务费收取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14年7月16日(8:30-17:00)到鄄城县人社局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有效期内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审查出资格有问题,都一律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场两科。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60%和4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临床、口腔、麻醉等专业)、影像和检验(影像、检验、病理、放射等专业)、中医(中医、针灸、中药、康复等专业)、护理(护理、助产等专业)四类分别命题。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教育类笔试时间:2014年7月26日上午9:00 - 11:30
综合类、卫生类笔试时间:2014年7月27日上午 9:00 - 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
1、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未就业的毕业生审查时需提交本人《2014年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须同一底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服务基层项目类别的相关证件和考核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已经就业的毕业生审查时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应聘的证明信。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内容。应聘综合类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应聘定向岗位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应聘卫生类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应聘教育类的人员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三个专业采取说课加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三个专业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说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教学课程,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综合类、卫生类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教育类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l: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如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标准:报考综合类和卫生类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教育类的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按规定需要进行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拟聘人员由教育局、卫生局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挑选聘用岗位。审核备案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