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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简章

2014-07-08 21:18:07事业单位118 收藏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
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14年7月)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决定组织实施所属

  (九)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厦门市公务员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相关工作经验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十一)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二)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十三)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配合招聘单位考察或同意其工作调动或同意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四)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五)招聘政策、报名手续、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用人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建筑废土管理站

  黄先生

  电话:2053290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刘小姐

  电话:2677376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曾小姐

  电话:8123006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廖先生

  电话:5050133

  (十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监察室(电话:0592-8122691)实施监督。
  (十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十八)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网(http://www.xmjs.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本考试简章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招聘组织单位会同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局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或请示上级后作出决定。
  附件:1.《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2014年7月)》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4年7月8日

  附件下载: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20140703定稿(汇总表).xls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