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7月1日后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先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证明》,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政策咨询:0513-85923260(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纪律监督电话:0513-85982519(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
附件:1、《2014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