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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淮北市招聘事业单位公告(48名)

2014-07-08 14:31:52事业单位159 收藏
  2014年淮北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8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8日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专业科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含加分)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专业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含加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同岗位招聘数在10名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如同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有2人及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及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除上述材料外,报考人员中: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类型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另行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同时,按每人 80 元缴纳面试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

  考生面试顺序按各面试组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本人宣布。

  实际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招聘单位当日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人选的面试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专业科目多项选择题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人选)拟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中,对视力、血压两个项目的检查结果,须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如考生对视力、血压要求复检,须当场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亦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检医生注明情况,并视为考生认可检查和复检结果。对体检结束后考生再提出视力、血压两个项目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体检中因身体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体检结论(除视力、血压两个项目外)有异议者,按规定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递补体检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人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

  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安徽省淮北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98926(淮北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0601(淮北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1-3053279(淮北市人社局监察室)

  附件:

  1、安徽省淮北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章.xls

 

  2、安徽省淮北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科目参考范围.doc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