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临时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结果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结果在网上公布。
因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参加了面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某岗位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报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本公告同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ahrss.gov.cn、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gavtc.cn、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发布
咨询电话:0826-2256100 监督电话:0826-2256388
附件: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