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5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组织、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录取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尚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以后,用人单位和录取考生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到岗位后,聘用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受聘人员岗位。
录取人员在环翠区各级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注意事项
1、请报名考生时刻关注考试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信息发布地址:www.huancui.gov.cn。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正常招聘工作违规行为的,人社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3、本简章由区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31-5233975/5869867。
附: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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