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邢台市广宗县城管执法人员招聘公告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城管执法人员的环境监测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城管执法人员的文秘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城管执法人员的普通全日制中专以上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城管执法人员的复退军人,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的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对进入考核和体检考生人选名单在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和体检有不合格者,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由县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城管执法大队提出聘用意见,连同拟聘人员名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人事档案等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批。
(七)待遇
聘用为城管执法人员的,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对批准聘用的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受聘人员不占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编制,其工资由县财政专项列支,按照广宗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签订劳动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核对系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件1:《广宗县2014年公开招聘城管执法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广宗县2014年公开招聘城管执法人员报名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3:《广宗县2014年公开招聘城管执法人员报名表》.doc
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