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选调区少年宫副主任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3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我区少年宫的办学规
(一)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选调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和省、市有关规定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
(四)按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岗位匹配性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3至5年或终身禁止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惩处。
(七)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4683336,39910578。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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