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温州乐清市教育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二)审核、体检
1.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初定入围对象并予以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以下列次序优先:(1)笔试成绩高分者,(2)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3)全日制学历高者。入围对象最后一名(多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此类对象另行组织笔试。
2.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9类人员;2.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07〕27号)规定不得录用事业单位的人员。
3.审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执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不明确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自负。
4.报考对象提供虚假证明,弄虚作假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考试中发现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聘用对象自动放弃就业,或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学科聘用指标缺额的,不予递补。
(三)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教育网予以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按成绩高低为序在市教育局需求计划公布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放弃择校的,招聘缺额不予递补。
4.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校报到。对迟到一周者进行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六、关于提前考核择优聘用的有关工作
(一)对象
1.具有乐清市户籍(以2014年7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对口,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省级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省级优秀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教专业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进特教学校)。
(二)报名
提前考核择优聘用具体岗位和计划数按本年度的需求实际在报名前公布在乐清教育网上,符合条件的对象于2014年7月7日带报名材料到教育局政工科报名。中小学各学科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1.5倍则相应核减计划数,本市紧缺的学前教育和特教专业岗位除外。
(三)考核择优
1.考核时间:2014年7月11日(周五),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考核通知书为准(有关对象于7月10日下午3点前到教育局四楼第二会议室集中开会并领取考核通知书)。
2.考试考核形式:笔试(30%)加面试(7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内容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等知识,不分学段和学科,统一试卷。面试采用试课形式(模拟上课),内容范围为招聘岗位学科内容。
3.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根据提前考核择优聘用学科计划数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择优入围对象并予以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均相同的予以追加计划。总成绩低于良好线(70分)以下者不予确定为择优入围对象。
(四)审核聘用
择优入围对象经体检、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成绩高低为序在市教育局需求计划公布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聘用对象自动放弃就业,或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学科聘用指标缺额的,不予递补。
提前考核择优聘用的对象,应在6年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农村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未能提前择优聘用者可参加今年统一招聘考试。
七、免费师范生、硕师计划试点的毕业生就业聘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应在6年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农村学校轮岗交流任教。
八、其他
(一)今年被录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学校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职高专业课教师在一年试用期内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其延长试用期一年,如第二年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二)按乐清市人民政府文件乐政发〔2011〕42号精神,新录用人员为农业户口,必须在聘用前凭录用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农转非”。聘用前,拟聘对象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调至市教育局。
(三)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缺额不予递补。
(四)专业审核依据《2014年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审核依据》。
(五)报考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书目和具体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乐清教育局网址:www.yqer.cn;
咨询监督电话:62522082、62521704(市教育局)、61882273(市人力社保局);
网上注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2529901。
九、本公告由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
2.2014年乐清市提前择优考核聘用教师报名表(附后)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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