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兴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宜兴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可由户口所在镇、园区、街道人社所或市人社局开具)。
体检标准参照《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程序、标准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录取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将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xlss.gov.cn)上公布。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0-87985125。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十、本公告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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