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无锡宜兴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92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需专业测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后,再进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后以笔试成绩X60%+专业测试成绩X40%,求和计算成综合成绩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加面试成绩组成,各占总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可由户口所在镇、园区、街道人社所或市人社局开具)。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程序、标准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录取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将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xlss.gov.cn)上公布。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0-87985125。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十、本公告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