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46名公告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应聘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二)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须将户口转成非农;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一般不少于5年。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本乡镇(街道)服务期一般不少于5年。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anji.gov.cn)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安吉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2-5123465。
(三)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五)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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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