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度直属学校招聘88名的公告
应聘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4年7月18日通过成都市教育局网站(www.cdedu.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7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参加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统一笔试,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7月27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9日)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有关证明材料应于2014年7月21日至22日交成都市教育局人事处(锦城大道366号21822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8月5日在招聘单位张榜公布,期间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2014年8月7日至8日,招聘单位(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校验面试原件。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2012、2013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应出示学校保留档案和户口的协议书或人才中心出具的未落实工作的证明。非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同意报考函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在领取《面试通知书》还应出示聘用合同已满或所在学校的同意报考证明。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优先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顺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再次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最终成绩)。
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教育局网站(www.cded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