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菏泽曹县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岗位招聘简章
(一)笔试
笔试包括考试和医学专业知识考试。
1、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基本的卫生法律法规、医学理论及应知应会的时政方针、公共管理和综合写作等基础性知识。
2、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医学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限均为90分钟。
笔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7月12日上午8:30—10:00,专业知识: 7月12日上午10:30—12: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
(二)面试
面试由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委, 具体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的需要进行确定。评委从专业能力、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实际操作等几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2014年7月16日领取面试通知, 7月18日开始面试。
地点:见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笔试专业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将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得分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曹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社局备案。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2014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含择业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招考简章由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3398033 13563889900 18653045178
附件:
1、曹县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