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贡市招聘教师公告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高于此合格线的按笔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
(1)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2)市属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大安区、沿滩区事业单位由区招考主管机关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4年8月20日至8月21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新版临时身份证)、《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考主管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4年8月25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面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2014年8月 27日—9月3日,各招考单位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市、区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市、区招考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市、区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市、区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满后,7日内,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流(调)动或者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等书面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若所报考的岗位包含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市、区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