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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简章

2014-06-28 18:35:18事业单位129 收藏
  2014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8日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计划公开招聘584名工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4年7月11日17:00前到开封市卫生局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我省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的大学生,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由招聘单位统一汇总名单后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14年7月14日到卫生局提交加分申请。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市、县两级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审核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开封卫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考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分专业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卫生基础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开封卫生信息网公示。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考试采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面试及技能测试

  参加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专业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规定不参加笔试人员,持准考证全部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专业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拟招聘岗位资格准入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面试及技能测试由市卫生局统一制定办法,由各招聘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面试时,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加试技能测试,面试及技能测试务必同时进行,面试及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技能测试时,面试及技能测试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面试总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核对象要按照单位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和考核结果上报市卫生局备案。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市卫生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均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开封卫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招聘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招聘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辞聘。

  九、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示制,凡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371-23861510

  举报电话: 0371-23861513

  本招聘简章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纳入编制管理工作人员计划详表

  开封市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