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芝罘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各方面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递补。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岗位分配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采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的办法进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简章由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012333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
公告、公示网站: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或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