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曲靖市麒麟区煤炭工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七、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科目设《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为100分,《专业知识》为150分。
1.《综合知识》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参考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4年版)》。
2.《专业知识》考煤炭相关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专以上煤炭院校教材。
(二)笔试时间、地点
1.考务工作由麒麟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麒麟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完成。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14∶30—17∶00考《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麒麟区城区,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7月25日后在规定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
八、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两人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考生的排名直接为第三名。
(二)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三)及名石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前三天前向麒麟区煤炭工业局提交考生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的岗位,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递补人员由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九、面试
(一)面试按麒麟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批准的《曲靖市麒麟区煤炭工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1:2比例进行,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全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面试方案有关内容。
(三)有关事项
1.面试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3.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若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其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十、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麒麟区煤炭工业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区煤炭工业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区煤炭工业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麒麟区煤炭工业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十一、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及考核、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三)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向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麒麟区煤炭工业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