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德州市平原县教师招聘简章(高中、体校)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教练员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每人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集中对总成绩予以张榜公示。公示贯穿于教师招聘各考试环节,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公众监督。
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到低排出名次,根据总成绩排名和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和考察人员。同一学科最低录取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参加体检人员,必须于2014年8月11日—15日,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平原县教育局领取《体检通知》,并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未及时提交个人人事档案的,视为放弃资格。
2、体检
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人员集中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函[2010]4号)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经体检不合格者和放弃体检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考察
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考察人员逐一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如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拟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
九、聘用上岗
1、经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请县政府批准。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
3、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录用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准再参加我县招聘。
十、其它
1、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2、平原县2014年高中教师、体校教练员招聘有关事宜以此《招聘简章》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平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3、平原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pyxjyj.com/
4、咨询电话:0534—4216036 4256611
平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