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4年曲靖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公告

2014-06-28 08:53:28事业单位149 收藏
  2014年曲靖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7日讯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

  3.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7天向曲靖市农业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需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面试

  1.面试由曲靖市农业局按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的《曲靖市农业科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2014年8月11日。

  面试地点:曲靖市农业局机关办公楼(翠峰路58号)

  3.有关事项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若出现第一名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的岗位时,由曲靖市农业局重新组织面试成绩并列者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市农业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曲靖市农业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曲靖市农业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录(聘)用手续的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曲靖市农业局根据考生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曲靖市农业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向曲靖市农业局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非在职人员被录(聘)用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存在不可预见因素除外),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

  十一、本方案由曲靖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农业局人事科 0874―3125041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 0874―3128023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8967947

  0874―8967925

  附件:曲靖市农业科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计划表.xls

 

  曲靖市农业局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