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云阳县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九、岗位确定
报考教育事业单位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类别,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具体招聘单位见附件7。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并由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他
(一)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报到等招聘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查看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报考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4. 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doc
5. 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