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尾陆丰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60人)
拟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验和考察或体验和考察不合格的,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卫生类免笔试的考生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同岗位代码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若某些岗位拟聘人员仍少于拟聘用人数。财政类和林业类则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服从调剂分配且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同类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卫生类不予递补。
3、公示
经笔试、资格审核、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陆丰人才网公示7天。
七、聘用
各岗位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该岗位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卫生类被聘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其它各类被聘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
(二)本次招聘不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自己是否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负责。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请提前熟悉交通情况,预足时间,带齐证件,提前到达,勿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四)本公告若有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0660-8821147、市财政局人秘股0660-8821087、市林业局人秘股0660-8811160、市卫生局人事股0660-8989101
陆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