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高级职称)公告
面试成绩作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面试成绩超过80分(含80分)且答辩成绩不低于60分(含60分)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
以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的分数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聘用前政审考核,有必要时赴其原单位或档案所在地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认拟聘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在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为半年。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四、岗位薪酬与相关待遇
1、受聘人员属事业单位财政编制,按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一般按具备相应聘用条件的最低等级岗位聘起。
3、取得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组织
1、学校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二)》(穗人社发[2010]128号、〔2014〕2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根据学院有关工作规定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2、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工作。
六、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纪律与监督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2009〕号139号令)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四条)执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6020403(彭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6423910(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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