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遂宁市安居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二)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单科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2.审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及取得对应教师资格证等情况的证明)、《报考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由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验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2014年第3季度安居区教育系统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4.面试方式及范围:面试采用讲课(含微型课) 、说课、才艺展示、技能测试等方式,根据岗位要求选择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教学的能力,包括教学组织、教学基本结构的掌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才艺技能、动手操作等能力;面试要求考生用普通话作答;考生的用语及举止仪表属面试考察内容。
5.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6.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遂宁市安居区教育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参加体检)。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政审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安居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遂宁市安居区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866013;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8665378;遂宁市安居区监察局0825-8660606)。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组织完成体检、政审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教育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安居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并于规定时间在遂宁市安居区育才中学学术厅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同一岗位的聘用人员,严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各学科所在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