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关于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黑龙江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七)岗前培训
拟聘“特岗教师”人员要接受上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内容、办法参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具体要求执行。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另行发文。
(八)教师资格认定
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拟聘特岗教师中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免费认定教师资格,并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时,因其已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和面试考核,可不再要求其参加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和考试以及教育教学能力考察。
(九)签订合同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任协议书,规定用人单位和拟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十)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并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报名咨询电话:
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社会考试处
0451—82376043
监督投诉电话: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与师资管理处
0451—53626030 ,53643467
上述《通告》中的各项内容,以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编办正式印发的文件为准。请有意报考“特岗教师”人员近期关注黑龙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hlje.net/)、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
附件:
⒈黑龙江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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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黑龙江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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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黑龙江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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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黑龙江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报考联系方式
/images/uploadfiles/201406/20140624101623_4177.doc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