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黄梅县事业单位招聘92人公告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根据本人自愿可不参加笔试,不参加笔试的直接进入所报岗位的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计算。具体内容为:(1)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科技、文史等常识以及写作等,其中,普通高中、幼儿园、特教教师岗位综合基础知识还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所任教学段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知识;(2)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岗位专业限制为大类的专业,以岗位描述所要求的相应专业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7月13日,上午9:00—11:30考《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研究生应聘直接进入面试,不占按比例确定的面试名额。连续两年公开招聘报名人数比例不足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面试人员,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结合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办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学校盖章)、印证岗位条件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网上报名系统里打印),于面试前(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到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黄梅县黄梅镇晋梅大道)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资格复审、确认合格者交纳50元面试费,发给《黄梅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确认或资格复审、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没有递补的在没有进入面试的同类专业参考人员中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或招考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讲课或说课、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考官由外请专家担任。
(三)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有研究生参考的岗位,先以面试成绩为准进行排名,然后再按总成绩进行排名。
2、截止2014年8月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青年志愿者参加报考,笔试总成绩加5分;截止2014年6月30日来我县报到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参加报考,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卫生系统医类专业的考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笔试总成绩加3分。
3、总成绩计算出来后,连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五天之内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优先学历高的;若学历相同,则优先年龄大的。研究生与其他考生竞争同一岗位,先以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如研究生面试成绩排名进入招聘计划名额,则研究生被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研究生未进入招聘计划名额,则此岗位研究生和其他岗位考生统一按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环节同时对被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名比例不足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应聘对象如属实习实训大学生,且符合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条件,在完成面试后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相关部门采取联合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引进。
六、公示和录取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确定各用人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因工作需要递补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编制、聘用手续,聘期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有关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一)整个考试工作,包括笔试(出卷、考试、阅卷、登分)、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都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并全程接受县纪委、县监察局监督。
(二)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个别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时间按参加工作或报到上班当年当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进行计算。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如不能提供毕业证等学历有效证件,其学历认定以教育系统官方网站查询的学历信息为准。
(三)我县依据《黄冈市“乡村医生培养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黄组通[2008]71号)于2008年选送到三峡大学医学院脱产学习五年的毕业生参加应聘,由县卫生局和三峡大学出具委培、结业等相关证明,如聘用后未取得三峡大学毕业证,将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