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阳蒸湘区招聘(选聘)教师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在指定网站发布。
2.面试对象:
所有招聘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所有选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如果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如其面试成绩低于80分,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3.面试内容及评分:
面试以试教的方式进行,备课、上课时间各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形象气质、教学基本功、课堂驾驭能力、对教材的处理能力、新课程理念,总分100分,当场亮分。音、体、美特长展示时间为5-10分钟,占20-30分。招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选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可登录蒸湘区教育文化体育信息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负。若出现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选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学科递补只一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取消拟招聘(选聘)资格, 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选聘人员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学科递补只一次。
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过错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身份证与档案年龄不相符合的;
8.已在编在岗的原编制所在单位不同意招聘(选聘)的;
9.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招聘(选聘)人员,拟招聘(选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区公开招聘(选聘)教师领导小组确定为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已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可按原编制所在单位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进编手续。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放弃聘用,不再增补聘用人员。
六、招聘(选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选聘)有关的各类举报(监督电话:区纪委:8887686)。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选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区招聘(选聘)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在招聘(选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未尽事宜,由蒸湘区公开招聘(选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决定。
附件1: 蒸湘区公开招聘(选聘)教师岗位及计划情况表
附件2:蒸湘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 蒸湘区2014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附件表格.doc
蒸湘区公开招聘(选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