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族文化宫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二、应聘资格
1.国家全日制高校统招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国家承认的海外学历。
2.有志于从事民族文化工作,乐于奉献,符合我宫招聘的专业需求,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交际能力。
3.身体条件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三、工作任务
受聘者应服从本宫岗位安排,完成相应的岗位工作任务。
四、应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可直接到本单位人事处报名,也可通过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9日-6月25日。
报名材料:(1)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通过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人员应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寄送或传真到本宫人事处,面试时提供原件;
(3)就读院校的推荐意见和成绩单复印件;
(4)最高学历毕业论文提纲。
2.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者所提交材料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进行审核,符合招聘条件者,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3.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外不提供任何参考资料和考试范围。面试按招录比1:3的比例进行(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笔试、面试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民族文化宫。
五、体检
我单位统一组织入职前体检。
六、公示
在国家民委网站和民族文化宫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国家民委批复,我单位与被接收者本人、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协议。
八、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及我宫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
(1)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民族文化宫人事处
(2)网址:http://www.cpon.cn/
(3)咨询电话:010-83195551
(4)传真:010-83195551
(5)电子邮箱:mzwhgrsc@163.com
(6)邮政编码:100031
民族文化宫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