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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聘简章

2014-06-20 22:28:28事业单位63 收藏
  2014年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0日讯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

  5.本科和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及其他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学术性代表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

  上述材料前4项为必备材料,考生如缺少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复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复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复试资格,由此而产生的复试空额,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C.复试方式及要求:由学校按岗位分别组成复试考核小组,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面试和试讲。复试分值为100分,复试成绩当天公布,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复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复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市教委备案。

  面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试讲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课程,主要考察试讲者的教学设计是否合理与科学、重难点是否突出、条理是否清楚、语言是否流畅、板书是否规范等。

  考试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复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核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复试成绩、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则加试复试,以加试复试成绩高的优先。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考核等相关信息可登录学校校园网查询。具体个人信息将由我校人事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对考核、体检、考察审核等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我校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招聘人员,由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30日内。30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就业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未尽事宜可向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陈 科,赖 凡;联系电话:023-68664870)。

  本简章由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014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14年三季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