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眉山彭山县卫生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一)特岗全科医生与设岗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聘用期限为四年。聘用特岗期间,派驻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统一安排到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常设岗位,入编乡镇卫生院。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相应岗位有空缺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领导岗位,也可以聘用到县级公立医院。
(二)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党团关系转至派驻乡镇卫生院,派驻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三)乡镇卫生院负责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报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对特岗全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四)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中央财政暂按年人均3万元补助,省财政暂按年人均3万元补助。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为全科医生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乡镇卫生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五)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彭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彭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彭山县纪委监督电话: 028-37623423
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28-37610828
彭山县卫生局监督电话:028-37612050
政策咨询电话:028-37623297
附件1.《2014年彭山县考核招聘10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14年彭山县考核招聘10名特设岗位全科医报名信息表》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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