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福州)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二、相关待遇
1、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2、工资待遇按照略高于地勘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享受相应学历或职称的工资待遇和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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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2、热爱地质事业,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适应地勘行业艰苦的野外工作环境。
3、应聘人员应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办法、时间、地址和要求
1、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邮寄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至2014年7月1日。
3、报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火车站西凤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13)。联系人:林秀华。联系电话:0591--87900052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复印件,能反映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自荐材料以及联系方式等,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Renshike6104@163.com邮箱。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作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5、其他:我院人力资源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方可开考,若不达3:1,按闽人发【2006】12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按笔试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和面试均按加权平均法计分。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六、回避要求
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参加招聘的我院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的面试、体检和聘用审批、审核等相关工作。
七、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聘用核准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九、公布信息方式
招聘方案在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网、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发布。拟聘人选确定后,在福建省人事人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监督
本次招聘由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勘院具体组织实施,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
福建地质勘查院监督电话:0591-87900399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勘院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