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非教师公告
(4)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有学位要求的提交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①2014年应届毕业生初审时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提交学历学位证明书(附件5)的原件1份暂时替代证书。以该证明初审、复审的,资格终审时补齐所缺证书方可进行终审。
②虽然公招并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学历,但是有岗位要判断考生是否属于此类学历(见岗位表)。这类岗位考生毕业证书若未写明是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如仅写明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则考生须提交已写明是否属于此类学历的材料;若毕业证书已写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党校等,则不另行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的提交下列之一:一是所有人员该学历的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材料若已写明是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则可用该认证材料的原件1份进行资格初审、复审、终审,该认证材料从该网打印即可,不签注、不盖章。二是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学历学位证明书进行初审、复审,资格终审时补齐所缺证书或学信网认证材料方可进行终审。
③海外留学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提交国务院学位委或国家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其他证件材料:工作经历均提交工作经历证明书(附件6)的原件1份。工作经历以外均提交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考限招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初审时须提交五项人员加分证件材料第④和第⑤项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未曾期满的不交第⑤项);要证明正在某地项目服务的,还须提交初审时正在该地项目服务的工作经历证明书的原件1份。
6.面试
面试时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的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
7.成绩生成、最低线划定、确定体检人员与信息公布
面试后进行登分、统分与复核,计算生成面试折合成绩、考试总成绩并划定面试最低线、考试最低线。卫生、非教卫2类面试最低线,分别为该类岗位面试成绩大于0考生的平均面试折合成绩的70%;2类考试最低线,分别为该类岗位面试成绩大于0考生的平均考试总成绩的70%。
所有岗位以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将同岗位达到笔试、面试、考试3项最低线(简称“3项最低线”)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项笔试折前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以上3步排名办法简称“考试排名办法”)。
随后,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全体进入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情况,包括岗位编码、招聘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2科笔试折前成绩、折前加分、笔试总成绩、面试折前成绩、考试总成绩、本岗位考试排名、是否进入体检。
(三)体检
体检时按当地人社局安排,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问题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公招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若有递补人员则由当地人社局按考试排名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达到3项最低线的人员参加体检(简称“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聘前公示。
(四)聘前公示
体检后按当地人社局安排,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7天的聘前公示,包括体检合格人员的岗位编码、招聘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学历、体检结果。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确定不得聘用的,取消其公招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若有递补人员则依次等额递补;经公示确无不得聘用情形的方可进入考察。
(五)考察
公示后按当地人社局安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并由主管部门出具考察结论书。考察要审查本人表现与档案记录等,考察结论书涵盖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态度品行、学习成绩、工作实绩、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公招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若有递补人员则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方可进入资格终审。
(六)资格终审与聘用登记
考察后按当地人社局安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人员的下列材料汇总,当地人社局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公招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若有递补人员则依次等额递补;资格终审合格方可进入聘用登记。
1.招聘登记表的原件4份。该表制成双面,除人社部门意见暂缺外,其他单位均须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方可提交。
2.对初审、复审情况进行终审。
(1)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终审时未就业的人员提交未就业保证书,终审时已就业的人员解除原有人事劳动关系,提交加盖原单位公章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3)以学历学位证明书进行初审、复审的,终审时须补齐所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原件还是复印件同初审要求。
(4)初审、复审第(4)和第(5)项中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证件材料,终审时同样提交原件、复印件。
3.体检结果的原件1份。
4.考察结论书的原件1份。
1个岗位合并多个单位的,聘用登记前由当地人社局安排该岗位进入聘用登记人员按考试排名办法依次选择单位,并做好本人签名确认和文书资料记载等工作。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由当地人社局办理聘用登记,聘用登记后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书,按有关法规政策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