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2.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在报名结束后密切关注山西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www.sxnu.edu.cn/change/dzjg/renshch/index.asp),查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3.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山西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www.sxnu.edu.cn/change/dzjg/renshch/index.asp)。
(1)考试分笔试(60%)和面试(40%)两部分,均按百分制记分。
(2)面试比例的确定。对笔试成绩达60分的人员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对不达1:3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批准后可参加面试。面试分两部分:基本素质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
(3)面试实行集中面试,公开招聘面试专家组由5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
(4)合格分数线。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形成总分,总分达60分为合格,不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4.考核、体检
(1)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与体检对象。
(2)考核与体检。
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5.公示招聘结果
拟招聘人选确定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和山西师范大学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
6.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待就业协议签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招聘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2.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招聘工作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附件:
1.山西师范大学简介
山西师范大学
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