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单位招聘公告
4.资格复审。综合考核前,由人事处对参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参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办开具的证明信)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综合考核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在最低分基础上确定拟录用人选,录用人员必须在廊坊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应聘者本人应对体检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将对体检报告请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凡属虚假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提供虚假体检报告单位相关责任的权利。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后,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由学校人事处会同应聘者所在学科、职能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学校网站http://www.ncia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和学校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有意应聘者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316-2083217(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学校纪监审室0316-2083414,2083654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