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西南义龙新区第一高级中学引进教师简章
七、体检
1、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引进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义龙新区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2、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组报经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违法违纪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曾被公安机关处罚或被院校给予处分的应届毕业生;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聘用办法
1、经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义龙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行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等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黔府发〔2006〕45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388035,3521323,3527098
监督举报电话:0859—3388752
附件一:《义龙新区第一高级中学2014年公开引进教师报名表》
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考生查询《招聘简章》或相关信息,请登陆“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门户网站”( http://ylxq.qxn.gov.cn/)。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该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