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51名新增人员实施方案
1、笔试科目及范围
⑴医疗卫生及教辅02岗位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⑵教辅01岗位笔试科目:《幼教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幼师、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⑶乡镇政府、财务人员、县直事业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29日至6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准考证发放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缴费单领取)。
(二)面试
面向玉屏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招聘的事业岗位职位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其他职位需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将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幼教职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向玉屏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招聘的事业岗位职位笔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其余职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生的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面向玉屏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招聘的事业岗位职位,不进行体检,按笔试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直接进入政审考核环节(末位并列的,以加试成绩高的进入政审环节)。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该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和泄漏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6、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在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截止到2014年8月1日前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资格证、个人档案等资料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或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招聘的人员。
十、聘用审批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同一职位不同单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用人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0856-3229398
监督举报电话:0856-3222221
附件:玉屏侗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一览表
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