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二、相关待遇
1、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2、工资待遇按照略高于地勘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享受相应学历或职称的工资待遇和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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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2、热爱地质事业,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适应地勘行业艰苦的野外工作环境。
3、应聘人员应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办法、时间、地址和要求
1、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邮寄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至2014年7月1日。
3、报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火车站西凤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13)。联系人:林秀华。联系电话:0591--87900052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复印件,能反映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自荐材料以及联系方式等,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Renshike6104@163.com邮箱。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作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5、其他:我院人力资源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方可开考,若不达3:1,按闽人发【2006】12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按笔试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和面试均按加权平均法计分。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六、回避要求
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参加招聘的我院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的面试、体检和聘用审批、审核等相关工作。
七、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聘用核准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九、公布信息方式
招聘方案在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网、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发布。拟聘人选确定后,在福建省人事人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监督
本次招聘由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勘院具体组织实施,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
福建地质勘查院监督电话:0591-87900399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勘院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