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招聘公告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8686285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市纠风办:0731-28680178
市文广新局:0731-28686240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负责解释。
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
2014年6月10日
后附:
1、《2014年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附件1:
2014年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一、声乐类:2人
声乐演员(2人)
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艺术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2年(及以上)在地市级(及以上)专业艺术团体从事声乐专业工作经历;有参与获省级(及以上)艺术奖项的大型花鼓戏或歌舞剧演出的经验。
二、器乐类: 3人
1、钢琴演奏员(1人)
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艺术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2年(及以上)在地市级(及以上)专业艺术团体从事钢琴演奏专业工作经历;有参与获省级(及以上)艺术奖项的大型花鼓戏或歌舞剧的演出经验。
2、打击乐演奏员(1人)
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艺术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2年(及以上)在地市级(及以上)专业艺术团体从事打击乐专业工作经历;有参与获省级(及以上)艺术奖项的大型花鼓戏或歌舞剧演出的经验。
3、扬琴演奏员(1人)
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艺术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2年以上在地市级(及以上)专业艺术团体从事扬琴演奏专业工作经历;有参与获省级(及以上)艺术奖项的大型花鼓戏或歌舞剧演出的经验。
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
2014年6月10日